管委会工作  
CBD管委会关注外资银行管理条例
11/24/2006 1:1:0 CBD管委会
    随着WTO保护期的结束,我国金融业将全面对外开放,为履行入世承诺,11月15日,国务院重新修订并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》。按条例规定,外商独资银行、中外合资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;在华注册的外商独资银行、中外合资银行可从事银行卡业务,而外资银行分行不能从事银行卡业务;外资独资银行、中外合资银行吸引中国境内公民人民币存款不受限制,而外国银行分行只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的人民币的定期存款。

      近期,CBD管委会按照区领导指示,结合外资银行发展的新形势、新情况,积极走访外资银行分行和有关金融机构,与市银监局、国资委和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沟通,对条例出台后外资银行动态进行分析并提出有关建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