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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税税务登记证遗失后怎样补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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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7/27/2005 17:12:12 商务朝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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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正本、副本,需持以下资料先到朝阳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(左家庄东里3号)4号窗口办理登报声明作废手续,然后再到区投资大厅内国税局窗口办理补证手续。 所需资料 1、盖公章的税务登记证丢失经过的文字说明(须经主管税务所确认签字盖章) 2、办理时填写《税务证件遗失声明申请审批表》一式两份 3、纳税人公章 4、登报费用2400元
具体规定 (一)为方便纳税人,使您更快的领到重新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,交费后,可凭《税务证件遗失声明申请审批表》直接到朝阳区技资服务大厅国税窗口办理补证手续,报社刊 出报样,随后通知您领取。 (二)纳税人也可自主选择省级以上报刊刊登遗失声明, 遗失声明中应刊登遗失证件名称,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等内容。纳税人持登报报样到区技资大厅国税窗口办理补证手续。 (三)丢失发票遗失声明作废比照上述程序办理,但须持纳税人丢失发票经过的文字说明及公安,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,登报声明作废后,纳税人持新闻单位回执到主管税务所办理发票丢失处罚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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